第三部分 乡村文化振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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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兼修 共建文明乡风 ——江西省寻乌县圳下村“文明乡风建设”换新颜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0-05

摘要:文化是乡村繁荣的重要支撑,文明乡风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魂。江西省寻乌县吉潭镇圳下村通过充分挖掘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通过开展联村共治、摸排社情民意;通过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效融合;通过树立典型模范、组织带动的方式,提升了村民的文化素养,传承了乡风文明,有效助推了乡村文化振兴。

关键词:红色文化;文明乡风;文化振兴

一、背景情况

江西省寻乌县吉潭镇圳下村位于吉潭圩镇东南面,距圩镇2.5公里。全村共9个村民小组,3671469人,是一个历史文化悠久、红色资源丰富、人民勤劳质朴的客家古村。1992年前,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率领红四军在圳下进行过激烈的战斗,至今不仅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红色遗址,也留下了宝贵的红色精神。在当下乡村文化凋零与衰落、文化建设内生动力缺乏的大背景下,寻乌县吉潭镇圳下村积极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并在此过程中始终秉承唯实求真的寻乌调查精神,坚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坚持以文化人,推行联村共治,把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取得了较好成效,实现了内外兼修2012年至今全村无诉无访无案,圳下村先后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全国文明村镇。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圳下村牢牢抓住文化振兴这一重点,多点发力,坚持通过以文化人、联村共治、三治融合的方法,内外兼修,不断提高村级文化素养,共建文明乡风,助推乡村文化振兴。

二、主要做法

(一)以文化人,成风化俗

其一,修缮战斗旧址,传承红色基因。为让革命先辈先烈在这块红土地上培育的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圳下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圳下战斗旧址进行维护修缮,同时,组织村民成“若兰”诗社,定期开展诵读红色家书、写红色诗歌对联、参观圳下战斗旧址、讲述红色故事等活动。把红色基因融入村民日常生活,植入村民内心深处,让红色文化成为乡风文明最重要的“底色”。从而提振干事创业的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其二,打造古村史馆,弘扬传统文化。2014年圳下村积极筹资建成了圳下村史馆,并充分利用“村史馆”这块浓缩的客家文化阵地,把姓氏家训以及孝礼仪、团结互助、吃苦耐劳,溯本思源为精髓的客家传统文化。通过开展“传承好家风家训家规”活动,定期组织村内党员干部、学生、村民参观村史馆等方式,让村人铭记,并作为言之本、行之规,引导村民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其三,建设法治广场,普及法治意识。圳下村寓教于乐,为村民打造了一个集法治教育与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法治广场,广场建设精美,法治内容活跃生动,群众在优美如画的环境中潜移默化的接受法治文化熏陶,从而提高自身懂法、守法、尊法、弘法意识,让法走入寻常百姓家。

(二)联村共治,法润乡风

第一,联村指导,政法干警下基层。寻乌2017年开始实1+2的工作模式,即一个行政村安排两个政法干警驻村联系,通过开展座谈会、入户访谈、动态巡逻、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研判调处等六大举措。扎实做好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强化治安管理、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等六项职责任务,指导开展平安创建、矛盾调处、法律服务等工作,实现群众参与乡村司法的网络全覆盖。第二,联户解难,社情民意大摸排。为确实做到听民声、访民意、查民情、问民计、排民忧、护民权,要求联村政法干警做到“六个一”: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周走访一户家庭,每月与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个隐患问题,每季度写一篇工作信息,每半年报一篇工作总结。通过深入群众,密切警民关系,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小细胞”,从而让司法贴近群众,形成以法治为保障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第三,联心服务,群众诉求得解决。践行深入唯实的一线工作法,要求干警进果园、进农家、上屋场、到祠堂,吃农家茶、讲农家话,摸家底、问情况,走进群众内心,掌握个人诉求,并通过一卡一愿一备案,即发放警民联系卡、征求并解决微心愿、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备案,尽力解决群众期盼,让群众办事方便,个人得到更多实惠,使政法干警成为“自家人”,从而拉近群众距离,让群众走近司法。

(三)“三治”融合,文明乡风

首先,整治不依法,建设法治乡村。设立法制宣传栏,定期刊出法律知识、法律案例,构建法律阵地;定期聘请县法院、司法局干警举办讲座“送法”下村,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并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学培训,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针对农民法制意识薄弱的情况,圳下村及时延伸服务,在纠纷萌芽期,派网格员、司法员、巡回法官上门化解,消隐患于萌芽。其次,整治不文明,创设美好乡村。圳下村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法律讲堂、道德讲堂,聘请讲习员、宣传员、志愿者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讲习宣传,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人的心灵,营造良好的尚德氛围。此外,圳下村以村民代表会议或文艺汇演等形式,对“身边好人”“星级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儿女”等道德模范进行评选表彰,弘扬正能量,促进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提高。最后,整治不公开,打造和谐乡村。制定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民主理财等自治制度,让自治有章可循。鼓励村民自己制订村规民约,由村“两委”对群众制定的村规民约把关,确保行文符合法律法规,内容与时代要求相吻合;同时,对模范遵守及违反村规民约的人和事,适时表彰告诫,让村规民约成为“准绳”。

(四)典型示范,引领乡风

一方面,选树典型,引领文明乡风。圳下村新围小组村民刘琼胜,因父亲、母亲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只能在家边务工边照顾老人,刘琼胜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坚强的意志最后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村两委积极表扬刘琼胜敬老爱老、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积极树立典型,激发了全村孝敬父母、自力更生、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选树文明习惯典型,引领良好风尚。圳下村新围小组刘锦发,勤劳务实爱收拾,非常重视家内外环境卫生,平常都注意做好庭院卫生清洁工作,桌椅打扫的干干净净,家中家具,电器摆放的整整齐齐,房间收拾的干干净净,被子叠的整齐有序,衣柜衣服挂的比直,鞋子摆放的安静整齐,厨房碗筷有序放置,厕所卫生清洁干净,一眼望去没有任何杂物,成为全村卫生清洁示范家庭,引领了讲卫生树文明的新风尚。另一方面,组织带动,推动文化振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圳下村“两委”立足本村红色、橙色、古色特点,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融合,不断推动文明实践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三、经验启示

(一)充分挖掘优秀的乡村文化是文明乡风建设的有效抓手

乡村文化是乡村的精神家园,是乡村发展的文化基础,对于培育文明乡风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传承和弘扬这些优秀的传统价值观,可以引导乡村居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风尚。比如圳下村通过对红色文化、红色精神的挖掘能够引导村民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同时还可以增强乡村居民对自己文化身份的自豪感和认同感,提高他们对乡村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二)乡村法治建设是保障乡村民众利益的必要手段

法治建设是指遵循法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通过建设健全的法律体系,加强法律意识,确保法律的公正、公平、公开执行,可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法治建设可以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权、财产权、人身权等基本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平等、公正、有序的权益保障。圳下村通过联村共治的方式,及时掌握村民诉求,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维护了乡村社会的秩序和稳定,保护乡村群众的生活安宁,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因此,乡村法治建设是保障乡村民众利益的必要手段。

(三)三治有效融合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环节

自治、法治和德治的有效融合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环节,也是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只有通过合理的组织和治理机制,注重法律的力量和道德的引领,才能全面推动乡村文化的繁荣和振兴。圳下村通过法律下乡的方式,提升起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培养乡村民众的法律意识,及时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维护了乡村社会的秩序和稳定;通过多种形式的道德教育、道德浸润,使乡村形成了良好的道德风尚;通过村规民约的制定发挥了村民自己当家作主的责任感,有效地推动乡村文化的振兴与繁荣。

(四)典型示范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利器

典型示范是指选取乡村中的典型事例或个人,通过他们的成功案例、积极作用和表现来激励和引导其他乡村居民,推动乡村文化的振兴。圳下村通过宣传和展示典型乡村的优秀案例,激发乡村居民的自信心和奋斗精神,让他们看到成功的可能性,积极参与到乡村文化的振兴中。同时,通过选取与乡村文化振兴相关的典型事例或个人,可以传递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引导乡村居民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念。此外,通过选取成功的典型示范,可以总结其成功的经验和方法,并加以借鉴和推广,让更多的乡村居民受益,推动乡村文化的振兴。

思考题:乡村文化有其传统的基因,在乡村文化振兴中如何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效对接?

延伸阅读:

1.《赣州寻乌圳下村:利用红色资源 育乡风 传家风 淳民风》,江西新闻,202262日。

2.《吉潭镇圳下村:党建引领聚合力,乡村蝶变展新颜》,中国政府网,2023512日。